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修订本细则。
凡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遵守《中国书法工作者行为守则》,并符合入会条件的,可申请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书协”)。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满足以下五类条件之一,可申报对应类别的会员,不可跨类别申报。
(一)书法创作类
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届展”(全国第X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入展一次。
2.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专项届展”(全国单项书法届展、中国书坛新人展、全国妇女展、全国青年展、全国楹联展、全国扇面展、全国册页展、全国大字展、西部书法篆刻展等)入展二次。
3.由中国书协参与主办具备入会条件的“全国性展览”取得规定名次二次。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4.由中国书协书法培训中心举办的学员教学成果展取得规定名次一次(年前为获奖),可作为一次入会条件,同时须另在“全国专项届展”或“全国性展览”取得规定名次一次,方具备入会申报资格。以上相关展览,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5.为体现对老年书法创作群体的关爱,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上作者投稿作品取得“全国专项届展”或“全国性展览”规定名次一次即可。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二)书法理论类
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书学讨论会”论文入选一次。
2.由中国书协主办的专题书学研讨会论文入选二次。
3.长期从事书法理论研究,在中国书协认可的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书法专业报刊(如《中国书法》《书法》《书法丛刊》《中国书法报》《书法导报》《书法报》等),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的论文三篇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五千字,符合学术规范,且须通过中国书协组织的理论专家组评定。论文合作作者,仅限第一作者申报。
4.有国家正规出版单位出版的书法学术专著,该专著应有中国书协学术委员的推介评价并提出明确意见,且须通过中国书协组织的理论专家组认定。合著类作者,仅限第一作者申报。
(三)书法教育类
从事书法教育工作,有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书法创作或书法理论具备一次入会条件。
2.在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和非全日制教育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工作15年(含)以上,有教育类、文艺类、群艺类副高以上专业职称。
(四)书法新闻出版类
从事书法编辑出版、专业媒体工作,有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书法创作或书法理论具备一次入会条件。
2.在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和出版社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书法网站担任编辑工作或专职记者工作15年(含)以上,有新闻出版类副高以上专业职称。
(五)书法组织类
从事书法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申报时仍在职在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副秘书长(驻会)以上,且任职从事5年(含)以上组织工作。
2.中国书协及团体会员专职从事书法组织工作10年(含)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书法创作类申请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手填)。
2.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入会条件的获奖(入展、入选)证书复印件。
4.体现个人书法创作水平的书法作品一幅(内容不限,尺寸限制在四尺整张以内)。作品用于入会审批复核,并存入个人会员档案。
(二)书法理论类申请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手填)。
2.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书学讨论会入会条件的,须提交相应的入选证书复印件;符合论文申报条件的,须提交3篇已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复印件及期刊目录页(每页签字),并提交其他学术研究论文清单、主要论文复印件;符合专著申报条件的,须提交已出版的专著原件及中国书协学术委员推介意见函,同时可提交相关学术研究成果清单和主要成果复印件。
4.体现个人书法创作水平的书法作品一幅(内容不限,尺寸限制在四尺整张以内)。作品用于入会审批参考,并存入个人会员档案。
(三)书法教育类申请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手填)。
2.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一次入会条件的书法创作或书法理论入展(选)经历的相应证书。
4.申请人供职的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和非全日制教育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从事书法教育工作满15年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任职通知、录用通知、人事材料、教学成果等,不可使用当下开具的证明材料)。
5.教育类、文艺类、群艺类副高以上专业职称证件复印件。
6.申请人近五年的课程表(课时数表、工作量表等),加盖学校公章。
7.体现个人书法创作水平的书法作品一幅(内容不限,尺寸限制在四尺整张以内)。作品用于入会审批参考,并存入个人会员档案。
(四)书法新闻出版类申请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手填)
2.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一次入会条件的书法创作或书法理论入展(选)经历的相应证书。
4.申请人供职的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书法网站等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从事编辑工作或专职记者工作满15年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任职通知、录用通知、人事材料、业务成果等,不可使用当下开具的证明材料)。
5.新闻出版类副高以上专业职称证件复印件。
6.体现个人书法创作水平的书法作品一幅(内容不限,尺寸限制在四尺整张以内)。作品用于入会审批参考,并存入个人会员档案。
(五)书法组织类申请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手填)。
2.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在本单位工作满足入会条件规定的相应年限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任职通知、录用通知、人事材料等,不可使用当下开具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本人在职在岗证明。
三、申报方式
1.个人会员发展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申报时间以中国书协具体通知为准。
2.申报材料由中国书协各团体会员统一报送,中国书协不接受个人会员直接申报。个人会员向本人所在的团体会员提交申报材料,由团体会员审核并汇总本省全部申报材料后,集中报送至中国书协。
3.团体会员在接到中国书协当年的新会员申报通知后,应按本细则规定严格逐项审核把关,凡不符合规定的,不可报送。
4.团体会员在将材料收齐上报中国书协前,必须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