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若干书法现象及批评问题
叶培贵
近年来因为工作关系积累了一些体会,虽然思力不足,但仍勉力拾取若干现象略述管见,仅供方家和广大同仁批评。
现象一:“集字式”创作
这是近年来十分引人注目的现象,许多重要展览的入选作品,表面看取法多样,各种古典资源都有涉猎,然而综合来看,其中不少作品却显然处于“集字”阶段。
众所周知,无论古今,“集字”都是书法艺术家学习的重要手段,也是艺术家个人风格发展过程的重要阶段,宋代米芾即有“集古字”之称,因而似乎无可厚非。
△米芾《三札》卷纸本行书故宫博物院藏
然而,展览中的大量“集字式”创作,却与米芾之“集古字”存在着本质的差别。米芾是汇集多家,而“集字式”创作则往往是聚焦一体。汇聚多家,必然有“化合”的要求,具有极其强烈的主动熔铸的意识,而“集字式”创作则往往是较为简单的组合,甚至一些国展培训班的教材,即以这类简单拼贴的样本为主(一些出版社甚至专门出版了这类作品集),使得所谓“创作”的创造性大为降低。
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呢?目前指责声音较多,这很容易,但如果不进一步思考,便难以找到解决之道。
这一现象的出现,其实源于书法发展的必然性。一方面,书法退出了日常生活书写场域,导致学习者从“临”到“创”之间,缺失了(日常性的)“用”这一重要化合环节。表面看来,这个缺失,似乎只能影响到楷书(小楷)、行草,对于篆、隶、大楷和草书不会有重要影响。其实不然。心手对毛笔性能的熟悉程度是贯穿各种字体的。另一方面,专业教育的普遍开展和现代印刷、信息技术进步,使学习者有条件对范本进行越来越精细的研究,将所习得的技术运用于创作时的精度要求也水涨船高,利用现代技术先行集字作为参照而后进行创作,本质上并不违背“意在笔前”的创作原则。因而客观说,问题出在第一方面,这是时代造成的客观难题,不应将责任推到艺术家的身上,而应该反思,如何才能使艺术家寻找回原本经由日常使用而形成“化合”作用的那个环节。这就涉及书法艺术发展的宏观问题了。
现象二:过度装饰问题
近年来的征稿启事,基本上均有反对过度装饰等表述,商家开发的各种展览用纸也是花样繁多,可见这个现象的渗透力。其实,这个现象只是一个局部,真正的现象是越来越显著的作品整体设计。而这种整体设计,与前述“集字”一样,同样成为培训班的重点内容,其研究涉及了作品布局上的全部问题——字距、行距、边距、墨色虚实、单字大小、行款设计,等等。只是“装饰”(拼贴)等问题比较显著,因而招致的批评最多。
然而,深入思考不难发现,这同样隐含着书法发展的必然性。退出日常生活,书法越来越被定义为“视觉艺术”的一个门类,越来越多地以“展厅”为活动的主要场域。展厅的视觉性,对原本较为单纯的“黑白(加上印鉴的几点红)”提出了挑战。作品的全部构成部分在展厅中都可能直接影响效果。不仅是作者在不断改变作品的样式,近年来的布展也同样在整体视觉构成上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改以往那种装裱后按照某种顺序挂上即可的布展作风,不仅在装裱形式上有很多新的探索,而且在灯光的布设乃至整个展厅的色调上也花费巨大心力。可见,这种要求,远不止是作者的要求,而是整个书法活动的必然要求,仅仅批评作者,是不公平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对待“视觉艺术”这个定义。这就涉及了第三个现象。
现象三:“文”的思考
因为“视觉艺术”的定义以及“展厅”场域的日益普及,书法一度丧失过对书写文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