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楚雄文旅品牌知名度提高、影响力扩大、吸引力增强,促进高质量发展,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与楚雄州民族艺术剧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楚雄文旅IP主题歌原创歌词。
一、主办单位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艺术剧院
二、征稿主题
作品主题必须聚焦楚雄州文化和旅游资源特色,突出“世界恐龙之乡”“东方人类故乡”及优秀民族文化等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品牌优势,眼光独特,意境深远,风格大气,生动优美,易于谱曲,便于传唱。可以从外地人、本地人不同角度来写。
三、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时间为年3月15日至4月15日(以收稿时间为准)。
四、征稿要求
(一)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涉及违反意识形态、民族宗教有关规定及地方传统文化习俗等问题。
(二)作品必须为原创投稿,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每位作者限报3首作品。作品若涉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责任问题,由投稿作者自行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参评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联系方式等,请以Word文档另用附件说明,勿在参评歌词正文页面出现。
五、评选方式及奖励措施
(一)主办方将组织相关专家评定入围歌词5首,并在5首入围歌词中遴选1首作为入选歌词。
(二)歌词一经入围(4首)即各付稿酬元人民币(税前),一经入选(1首)即付稿酬元人民币(税前),并颁发入选证书。
(三)对于最终采用作品,主办方有权组织专家讨论修改。录用作品的版权和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创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报送方式
本次活动只接受电子稿,参评作品的电子稿及附件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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