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情中国梦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

一、举办单位指导单位:全国政协书画室主办单位:河南省书法家协会郑州市政协承办单位:郑州市书法家协会郑州嵩山书画院郑州美术馆二、组织机构1.组织工作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等有关领导共同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2.评审工作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在全国范围内邀请著名书法家组建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展览的初评、复评、终评等工作。评审工作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学术观察委员等组成,负责评审、监审和学术观察工作。三、征稿要求1.征稿范围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华侨、国际友人等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作品件数不限,须一次性寄出,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2.作品要求(1)内容作品要求以黄帝文化为主题,根亲文化为纽带,重拾整个民族的集体记忆碎片和重温华夏民族心灵故乡,表达对祖先无限敬仰,激励全民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拼搏。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诗、词、曲、赋、联等体裁不限。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本次展览作品不再退稿。(2)规格①书法作品:投稿作品书体不限,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cm,宽度不超过97cm);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②篆刻作品:印蜕6—12方,边款不少于两枚,统一贴在4尺对开(高cm,宽35cm)的竖式印屏上。另附印蜕及边款一份用于入展后宣传、出版。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通知入展作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主办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③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限于人力,恕不退稿。3.信息填写①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省份、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书体、作品名称、内容是否自撰。投稿作品须附释文。②请务必在作品内、外包装明显位置注明投稿书体,以便组委会录入登记。4.书写材料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本次展览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传统绢类除外)。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来稿请勿机裱托膜。四、评审1.由主办方组织评审。2.评选出入展作品件。评审结果适时在河南省书法家协会公示。3.投稿作品不得代笔、模仿、抄袭和一稿多投。如有违反取消入展资格。五、展览与出版本展览拟定于年4月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并出版《“轩辕情·中国梦”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作品集》。六、作者待遇1.向获奖及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奖金为税前)。一等奖10名,奖金元。二等奖20名,奖金元。三等奖30名,奖金元。入展奖名,奖金元。2.向每位作者赠送《“轩辕情·中国梦”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作品集》作品集1册。3.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参加展览开幕式。4.获奖作者可聘请为郑州市政协嵩山书画院特聘书画家。5.河南籍获奖作者具备加入河南省书法家协会条件。6.本次展览奖金、入展证书、作品集将在开幕式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和邮寄。七、征稿日期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年2月15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八、收稿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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