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人鱼贩宁可免费处理也不愿让人带活鱼

“我的消费故事”征文之二二九心虚的摊主主持人:老话说:“买的不如卖的精”,意思是只有卖家才能知道商品的底细和底价,所以,买家不论怎么算计,都算不过卖家。对于卖家的不正当经营行为,消费者要学会见招拆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就需要平时不断学习、日积月累,练就“火眼金睛”。讲述人:李女士那天,孩子想吃带鱼,我到离家不远的一家市场买鱼。转了一圈,大概了解到带鱼的价格为每克20元左右。我挑了价格相对贵的一种,两条过秤。“49.5元,给49元。”摊主说。我心想,人家给抹了零头,真会做生意。拿出一张元的纸钞递了过去,摊主没有立马接,而是麻利地将带鱼放到台案上,准备开膛破肚。我急忙摆手并连声说:“不用,谢谢。”可人家偏要处理那两条带鱼,还说:“我给你弄了省得你回去再弄,鱼味儿粘到手上怪腥的。”我执意不肯,说如果现场处理就不买了,摊主立刻面露不悦,接过钱找了58元。我当时挺纳闷,为啥多找7元?刚要开口问,谁知,摊主拎起带鱼有点不耐烦地说:“走吧,走吧。”这下弄得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感觉云里雾里的。我一直没搞明白咋回事,就把自己的消费经历发到网上,评论区里顿时热闹起来,不少人说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大伙总结,一些摊主卖的鱼可能分量不足,所以以现场处理为“障眼法”,处理之后,鱼的净重到底是多少就不好估量了,即便复秤也无从对证,让买鱼的人吃哑巴亏。你却非要跟他计较,他就会感到理亏,心虚之下退回了昧心钱。原来如此!热心网友们的一番话顿时让我恍然大悟。当然,对大家的说法,也有网友认为,并不是所有的卖鱼人都是这样,只要消费者多加注意,那些商家就难有可乘之机。李晓琳编辑整理太原晚报征稿启事:消费纠纷、消费疑惑、消费心得,您均可“现身说法”,内容必须突出故事性,字左右。投稿方式:您可以将稿件寄送至新建路78号太原晚报经济部“我的消费故事”栏目;也可发送邮件:tywbl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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