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临沂市第十一届书法创作与临帖展

临沂市第十一届书法创作与临帖展

征稿启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华美学精神,鼓励和引导广大书法作者植根传统、守正出新,推动临沂书法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检阅我市书法发展现状,开创我市书法繁荣振兴新局面,经研究,决定举办临沂市第十一届书法创作与临帖展。现将有关征稿事项公布如下。

举办单位主办单位临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单位临沂市书法家协会征稿要求

(一)征稿范围

凡临沂籍或工作、生活在临沂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每位作者投一件作品。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入展作品不退稿,未入展作品在展览后一个月内退稿(由作者本人支付退稿费)。

本次展览不单独特邀作品。

(二)作品要求

1.要求临摹中国古代经典书法碑帖(清代及清代以前)。临摹内容要求保持相关文字内容相对连贯完整。投稿时附上所临碑帖复印件及作品释文。

2.创作作品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鼓励自作诗文,内容要求健康向上。投稿作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或形式等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3.作品规格:作品一律为竖式。作品应在8尺整张以内,高不超过cm、宽不超过cm。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高cm、宽69cm)以内。

4.篆刻规格:印稿6—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整张的印屏上,入展作者须在评审结束后提供入展作品中1方原石。

(三)填写信息

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名称、作品书体等。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征稿日期自启事公布起至年6月20日。作品评审本次展览评审工作由临沂市书法家协会负责组织实施。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入展结果。限于人力,未入展作者不再通知。展览时间拟定九月份在第十八届书圣节期间展出。奖项设置1.视来稿情况评出入展作品件左右,其中,评出优秀奖作品20件,新人作品奖20件。2.非临沂市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作者可加入临沂市书法家协会。3.所有入展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向每位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并赠送本展作品集1册。由承办单位负责在展览开幕一个月之内发放。4.所有入展作品将在临沂市文联、临沂市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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