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湖北省第二届临书临印作品展征稿启事

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统一部署,改革全国书法临帖展投稿办法的新要求,不接受自由投稿,改变为由团体会员集中本省作品择优报送方式。对此,湖北省第二届临书临印展征稿启事做出相应调整,请仔细阅读入展待遇部分的增加条款。请投稿者仔细阅读征稿要求并认真对待。

湖北省第二届临书临印作品展征稿启事

一、举办单位

主办:湖北省书法家协会十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十堰市书法家协会协办:十堰武当书画院媒体支持:《书法报》《十堰日报》

二、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年满18周岁,在湖北长期居住、工作,或湖北籍在外工作的公民均可投稿。2.作品要求(1)书法与篆刻均可投稿,投稿包括临摹与创作两部分。(2)临摹作品,限定古代经典作品(清代及其以前)。(3)创作作品书体要与临摹作品有师承关系,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鼓励自作诗文,内容健康向上。使用他人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创作作品以小品形式为主,最大边长不超过cm。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负责。(4)临摹作品规格、要求:书法作品尺寸为6尺整张宣以内(高度不超过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竖式。小字类(单字直径为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宣以内(高度不超过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除册页外,作品请勿装裱。书法临摹作品要求所临内容相对连贯完整。创作作品的风格须与所临经典相对应,保持明显的取法渊源关系,是对所临经典的学习、思考与升华。凡投稿作品,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篆刻印屏一律竖式(cm×35cm),粘贴印蜕8—12方,边款不少于2枚。其中临摹作品4方、创作作品4—8方。并附所临篆刻经典作品的高清晰复印件。创作作品要求与所临经典的元素基本一致,对所临对象进行创作与升华。评审结束后,通知入展作者在指定时间内将一方指定原石邮寄至本启事收件处,该原石与投稿印屏一并展出,展览结束后由主办方收藏。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入展作者原石,视为投稿作者自动放弃入展资格。3.投稿数量书法每种书体每位作者限投稿临摹、创作作品各1件,最多可投3种书体。篆刻每位作者限投稿印屏1件。4.费用本次展览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恕不退稿。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5.填写信息(1)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名称、作品尺寸。(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湖北省第二届临书临印作品展投稿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所临碑帖及印章复印件、作品释文随作品一并寄出。6.征稿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5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7.收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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